M06 知识产权

● 完整 合规 v0.4 · 更新于 2026-10-29

给谁用

研发驱动、但没有专职 IPR 的科技公司——专利、商标、软著、域名分散在研发、市场和行政手里

解决什么问题

四类 IP 没有一张台账,申请靠个人热情,公开前没人拦,离职时才发现权属和秘密都没兜住

组件清单

可下载内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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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类 IP 台账(XLSX)专利 / 商标 / 软著 / 域名分表,含到期日公式、180 天提醒、状态下拉与虚构示例v0.1下载
技术交底表(DOCX)申请前由发明人填写,覆盖技术方案、公开情况、权属与法务评审v0.1下载
权属与商业秘密 SOP(DOCX)入职 / 在职 / 离职三道闸,含竞业限制逐人评估表与留痕清单v0.1下载

详细说明

知识产权管理不是把专利数量做大,而是把四类资产的权利、期限、权属和公开时点管住。这个模块给出一张判断树、一张四类资产期限表、三个可执行节点(申请、公开、离职)和三份可直接改的工具。

判断树(7 个节点以内)

有新成果、新标识或新内容要处理?
├─ 技术方案 / 软件 / 算法
│   ├─ 会被反向工程、或近期要公开? → 先申请专利(发明 / 实用新型)或登记软著
│   ├─ 难以反向工程、能长期保密? → 按商业秘密管理 + 权属确认
│   └─ 已经公开? → 查是否属于 6 个月宽限期的四种法定情形;通常来不及,改为改进点再申请
├─ 品牌 / 产品名 / Logo
│   └─ 先检索 + 申请商标,再发布;同步注册域名、登记软著
├─ 员工 / 外包 / 合作方产出
│   └─ 先定权属(合同 + 职务成果确认),再申请 / 登记
└─ 域名 / 账号 / 店铺名
    └─ 以公司名义注册、统一续费;不作为个人资产

判断树只解决方向。下面这张表解决更具体的问题:权利从哪来、保护多久、什么时候续、不办会怎样。

四类资产:类型、期限与维持方式

专利、商标靠申请注册;软著自开发完成自动产生,登记是初步证明;域名靠注册服务合同和注册管理机构规则。四类资产的期限口径并不相同:

资产权利来源、期限、维持与不办的后果
发明专利申请 + 实质审查后授权。期限 20 年,自申请日起。授权当年起缴年费,以后年度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;未缴或放弃 → 专利权终止,技术已公开的进入公有领域。
实用新型申请 + 授权(初步审查)。期限 10 年,自申请日起。年费;未缴或放弃 → 专利权终止。
外观设计申请 + 授权。期限 15 年,自申请日起;2021-06-01 前提交的申请按当时规定为 10 年。年费;未缴或放弃 → 专利权终止。
注册商标申请 + 核准注册。期限 10 年,自核准注册日起。期满前 12 个月续展,可 6 个月宽展,每次续展 10 年;未续展 → 注销,连续 3 年不使用可被撤销。
软件著作权开发完成自动产生,登记证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。自然人:终生加 50 年;法人或组织:财产权 50 年,至首次发表后第 50 年 12 月 31 日,未发表的,自创作完成后 50 年届满不再保护。无需续展;版本存档、登记、保存权属证据。保护期届满进入公有领域;未登记不影响权利,但举证更难。
域名注册服务合同 + 注册管理机构规则。国家顶级域名注册有效期最长 10 年;.CN / .中国 到期后 30 日为续费确认期;其他后缀按注册商规则。到期前续费;持有人信息变更 30 日内更新。到期未续费 → 注销或被他人注册,品牌入口丢失。

三个容易混的点:

权属链:先定归属,再申请

IP 争议里最常见的,不是“申请没批”,而是“申请了,但不是公司的”。先把下面几类关系定清楚:

场景默认规则(未约定时)必须做的动作与常见坑
在职研发 / 设计 / 软件职务发明申请权归单位;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,单位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;计算机软件等特定职务作品,作者享有署名权,其他权利归单位动作:劳动合同或附件写明归属,做入职前成果清单和交底表。坑:用公司资源做个人项目,离职后以个人名义申请
委托 / 外包委托作品著作权约定优先,未约定归受托人;委托开发的发明创造,申请专利的权利原则上归研究开发人,委托人可依法实施;委托软件著作权未约定归受托人动作:合同写明归属、转让或独占许可,交付源代码、文档、数据,列明背景 IP。坑:只写“合作开发”不写归属;只交付可执行文件
合作开发专利申请权共有;软件著作权约定优先,不能分割则共有动作:约定申请、费用、实施、收益、退出。坑:一方擅自申请或转让;共有权利行使僵局
员工个人 / 非职务成果非职务发明申请权归发明人;非职务技术成果使用权、转让权归完成人动作:书面确认,避免使用公司物质技术条件。坑:公司资源混用;只做口头约定
实习生 / 兼职 / 顾问不是当然的劳动关系,按合同、委托或合作处理动作:签 IP 归属 + 保密 + 交付条款。坑:以为“实习生默认归公司”
域名 / 账号域名按注册服务合同和实名规则;持有人是公司动作:公司名义注册、公司邮箱、双人管理、到期提醒。坑:用个人身份注册;离职带走账号

上述默认规则主要来自《专利法》第 6 条、《著作权法》第 18—19 条、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第 13 条、《民法典》第 859—861 条。条号、链接和核对日期见文末。

一个低成本动作:任何新项目立项时,把“谁来做、用什么背景 IP、产出归谁、是否开源或外包”四问答完,再开始写代码。

落地 SOP:申请、公开、离职三个节点

三个节点各有一张表。表里的“留痕”不是形式,而是未来举证时唯一能拿出来的东西。

申请节点:从交底到入库

步骤(谁触发)动作时限与留痕
1. 交底(发明人 / 项目负责人)填技术交底表:问题、方案、替代方案、公开计划、权属提案后 5 个工作日;交底表
2. 权属核查(法务 + HR)查劳动合同、入职前成果清单、外包 / 合作合同3 个工作日;权属确认
3. 检索与分类(法务 / IPR / 代理所)新颖性检索;判断发明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或商业秘密10 个工作日;检索报告
4. 决策(研发负责人 + 法务)申请 / 商业秘密 / 暂缓 / 不申请,写理由5 个工作日;决策记录
5. 申请(代理所 + 法务)在公开前提交;发明 / 实用新型优先权 12 个月,外观设计 6 个月公开前;受理通知书
6. 入库(法务)登记台账、到期日、年费 / 续展节点、经办人5 个工作日;台账
7. 维持(法务 + 财务)年费、续展、使用证据、许可 / 转让记录按台账;缴费凭证

申请的黄金顺序是:交底 → 权属 → 检索 → 申请 → 再公开。任何一步反过来,风险都会放大。

公开节点:先查再发

公开不只有“发新闻”。论文、会议演讲、展会、开源、销售、投标演示、公众号、招聘页面,只要让不特定人可能得知技术内容,都可能构成公开。

公开方式先做什么特别注意
论文 / 会议确认会议是否属于“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”;先申请,或至少把投稿放在申请日之后宽限期只有 6 个月,且不是所有国家承认
展会确认是否属于“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”;先申请再展普通行业展、地方展通常不适用
开源走 M02 开源审批;公开代码前先查专利和商业秘密许可证义务与公开时点一起看
发布会 / 公众号 / 官网先做 IP 检查;只展示已申请或已公开内容演示机、PPT、截图、测试数据也可能泄露
销售 / 投标先申请;需要提前披露的,签保密协议并限定范围NDA 不能阻止反向工程;投标文件可能被公开
招聘 / 技术博客不写未申请的核心参数;先脱敏招聘广告、面试题也可能构成公开

公开前检查清单:

6 个月宽限期不是“公开后 6 个月内补申请就行”。它只适用于《专利法》第 24 条的四种情形,而且部分国家不承认。最稳的做法:先申请,再公开。

离职节点:人走,权利和秘密留下

节点(谁触发)动作时限与留痕
离职申请(HR)核心岗位通知法务 / 研发负责人收到申请当天;离职单
工作交接(研发负责人)代码、文档、实验、客户信息、供应商联系人最后工作日前;交接清单
设备 / 账号(IT)回收设备;撤销仓库、云、邮箱、VPN、数据库权限最后工作日;撤销记录
权属确认(法务)确认在职期间的发明、作品、软件、改进方案最后工作日前;权属确认书
保密提醒(法务 / HR)保密义务持续;不得带走、使用、披露离职面谈;签收页
竞业评估(法务 + HR + 业务)只对法定三类人员逐人评估,不默认启动最后工作日前;评估表
奖励报酬(HR / 财务)按制度或协议结算离职结算;支付记录
台账更新(法务)更新权利人、经办人、状态、下次节点5 个工作日;台账

竞业限制:不是全员默认,是逐人决策

竞业限制不是“离职流程的默认勾选”。它只适用于三类人员:高级管理人员、高级技术人员、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;期限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超过 2 年;离职后要按月支付补偿。

评估问题决策含义
是否属于高管、高级技术人员或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?不属于 → 不签竞业,用 NDA、保密培训、权限控制
是否接触核心商业秘密,离职后去向是否存在竞争关系?否 → 不签;仅做保密提醒
补偿成本、期限、范围是否可接受?否 → 缩小范围或期限,或不启动
是否有替代措施(权限回收、保密协议、竞业以外的约束)?有 → 优先用替代措施
决定启动书面协议;期限 ≤ 2 年;按月补偿;保留支付记录

两个法定兜底要记住:未约定补偿,劳动者履行竞业义务的,可按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的 30% 按月主张,低于最低工资的按最低工资;用人单位原因导致 3 个月未支付补偿,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。

竞业限制不是全员福利。 不启动就不签;启动就要付补偿。范围、地域、业务领域要与实际秘密和竞争关系匹配,不能写成“全球、全行业、永久”。

模拟案例(结构真、数字假)

案例一:发布会前 10 天发现已经公开。 某工业软件团队(虚构)计划 11 月 5 日发布新版本。10 月 26 日法务做发布检查,发现两件事:9 月 12 日核心算法已在一场公开技术 meetup 上演示;10 月 30 日计划把一部分代码放到开源仓库。团队以为“6 个月内申请就行”。法务判断:该 meetup 不属于《专利法》第 24 条“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”,代码开源也会构成公开,宽限期不适用。处理:10 月 28 日对尚未公开的“模型热更新 + 异常回滚”改进点提交发明申请;开源部分按 M02 走审批,先发已申请版本;发布会演示只展示已申请或已公开内容;台账登记申请日、公开日、优先权期限。

关键不是背法条,而是把“公开”当成一个需要审批的动作。

案例二:核心研发离职,竞业签不签。 某 SaaS 团队(虚构)的核心算法工程师提出离职。HR 拿了一份全员竞业模板,要求所有离职员工都签。法务评估:该工程师属于高级技术人员,接触模型参数和客户数据,启动竞业;期限 12 个月,按月支付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的 30% 作为示例标准,范围限定为同类 SaaS 产品,地域限定为中国大陆。同团队一名普通测试工程师不接触核心秘密,不启动竞业,只做保密提醒、权限回收和离职访谈。

案例中的期限、比例、范围均为演示数字,不构成对任何真实员工的判断。

适用边界(什么时候不要用)

配套工具与填写顺序

工具什么时候用关键动作
四类 IP 台账(XLSX)立项、申请、登记、续展、离职先删示例行;到期日公式不要手改;每季度核对一次
技术交底表(DOCX)申请前、决定是否转商业秘密发明人填;法务写评审结论;与台账编号对应
权属与商业秘密 SOP(DOCX)入职、在职、离职入职签 NDA 和权属;离职做交接、保密提醒、竞业评估

使用顺序:交底 → 权属核查 → 申请 / 登记 → 台账 → 公开前检查 → 离职复盘。

条款范围。 本模块提供权属核查、交底、SOP 和台账,不附职务成果、委托/外包/合作 IP、劳动合同或竞业限制协议全文。保密基础条款可参考 M01,劳动争议条款要点可参考 M08;正式协议仍须按成果类型、人员和交易另行拟定。

变更日志

法源核对记录(截至 2026-10-29)

以下为写作时核对的一手来源。链接、条款号和核对日期一并记录;法律修订后以新文本为准。

规范(版本 / 施行)本模块用到的条款官方文本(核对 2026-10-29)
专利法(2020 修正)第 6、15、24、29、34、35、42 条CNIPA 官方文本
专利法实施细则(2023 修订,2024-01-20 施行)第 114、115 条CNIPA 官方文本
商标法(2019 修正)第 31、32、39、40、49 条CNIPA 官方文本
著作权法(2020 修正)第 18、19、23 条中国政府网
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(2013 修订)第 7、13、14 条商务部 IPR
反不正当竞争法(2025 修订,2025-10-15 施行)第 10、41 条CNIPA 官方文本
劳动合同法(2012 修正)第 23、24、25 条市场监管总局
劳动争议司法解释(一)(法释〔2020〕26 号)第 36、38、39 条最高人民法院
民法典(2020)第 847—849、859—861 条工信部
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(工信部令第 43 号,2017-11-01 施行)第 30、33、42、43 条中国政府网
国家顶级域名注册实施细则(2019-06-18 施行)第 16、51 条CNNIC

两条核对说明:

本站内容为方法与示例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